郦诒俣 发表于 2024-10-26 08:41:00

冤亲债主干扰的案例有哪些?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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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们自己手头大概有4万
因为当时我一般都是隐身,当时短信聊了几句,以我的性格,想问问她什么时候回北京上班,但要会一门手艺什么的,我会努力多争些钱让我未来的老婆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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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农业、农民即“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大问题。什么时候我们解决好了“三农”问题,什么时候我们的事业就得以顺利发展;什么时候我们忽视了“三农”问题,什么时候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从历史上看,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二十八年的艰苦奋斗,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对“三农”问题的解决,而蒋介石集团虽然统治中国二十二年,但它没能给农民办成一件好事,因而他最后败退到台湾去了。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根本是土地问题。我们党成立后不久,就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大革命失败后,我们首先实行了土地革命,然后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减租减息”,到解放战争时期实行土地改革,这些都是紧紧围绕土地做文章。由于路线政策正确,为共和国的成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建国后,我们在农村的土地政策上出现了失误,先是互助组、后是合作社、进而人民公社,从1956-1981年的二十年时间里,农村经济一片萧条,再加上其它原因,最后导致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了家庭土地制度,实际上就是分田到户(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我国将此类土地定性为农村集体土地)。家庭土地制度在当时对于调动农民种地的积极性,稳定农村社会,使农民初步温饱,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就像所有事物都有它的发生、发展和消亡一样。家庭土地制度也有它的特定环境。经过30多年的运行,如今它也应该寿终正寝了。当时所体现的优势,现在已成弊端了。
  目前我国家庭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
  1、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逐年在降低。以我市为例,全市农民人均土地1.5亩,一个四口之家就是6亩地,按亩纯收入500元算,一年总计纯收入3000元,人均纯收入750元。目前全市2013年农村人均纯收入大约15300元,仅占5%左右。可见,土地再也不是农民重要收入来源了,农民务农的积极性再也不像从前那样高涨了。地种与不种、种好种坏对其家庭影响不是很大了。这导致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低。
  2、土地土壤退化严重。因为土地收益低,土地又不为农民所有,到期还要三轮承包,农民再也不愿向土地投入,过去粪堆满地的景象再也看不到了。每年种地时图方便、图眼前只是施化肥应付差事,久而久之,化肥中的酸根、碱根全留在地里逐年积累排不掉,长此以往,造成土壤板结硬化。按目前情况发展下去,30年后,土壤基本酸碱化。50年后,土地再也长不出粮食。这可不是在耸人听闻,而是要即将发生的现实。更可悲的是,直到现在为止,仍没有引起相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的重视。就是现在我们吃的大米、小麦,那也只是形状上的大米和小麦,其内含成分早已发生了变化。
  3、生态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由于土地不为私人所有,谁也不珍惜大好河山,对资源实行掠夺性开采,竭泽而渔。下面以我家乡为例:我老家在农村,南面有河、北面有山。我小时候那真是一幅美丽图画,河是清澈见底、鱼翔浅底、鸭雁戏水、河鸟追鱼;山是花果飘香、树木成荫、百鸟歌唱、野兽成群。可现在是河水污浊、鱼虾绝迹,山是荒山秃岭、兽踪不在。乱采乱挖、满目疮痍,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如果谁有兴趣,我可自费带他去参观,并担任免费的解说员。我每次回到家感到心酸无比。此种破坏现象不是个别的而是相当普遍的。最痛心的是很多被破坏的地方是花多少钱也无法恢复的。究其原因就是目前的土地制度惹的祸。原来,实行家庭土地制度后,农村就像开了闸的洪水一样,“向河道进军”,挖河石、堵河道,一夜间一些污染水工厂全建在河道上,肆意污染河流;“向林地进军”,毁林开荒、毁果开荒;“向荒山进军”,开山破肚乱开乱采。在人民公社和以前,由于当时的高压政策,人们都规规矩矩,不敢乱说乱动,虽然环境没有多大改观,但并没有遭到大的破坏。实行家庭土地制度后,由于没说没管,一发不可收拾,并且还在蔓延着。家庭土地制度对环境的破坏是史无前例的,是难以用文字来形容的。北京的沙尘暴越来越严重,100%是由农村环境恶化造成的。我们应该马上清醒吧,再不要纠缠什么主义,什么所有制性质,什么名分,打消恐惧感,赶快研究改革吧!要不然我们就得研究迁都了。
  4、农民利益受损严重。由于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土地没有进入市场,进而农村土地没有价格,农民也没有定价权。一遇征地,全由政府说了算。以我们当地情况看,征一亩地大致在8万元左右,而政府转手可卖至少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这其中的差价款就进了政府的腰包。这就是为什么各级政府热衷于搞动迁经济,热衷于搞房地产,热衷于搞开发,热衷于搞大规模形象工程的背后深层次原因,同时也是产生腐败的重要温床。
  5、滋生不稳定因素。由于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在各级领导头脑中在一定程度上把它当成自己的私产,征占起来随意性很大,然后给的价格又极低,由此产生尖锐矛盾。一般来说征地程序是这样的,先发征地公告,然后拿着政府的定价入户谈判,同意了签合同,不同意的政府通过法院强拆,被强拆的户不服就上访,上访无门就闹事 。甚至发生冲击政府机关、自焚、自杀、动迁户被打伤打死等恶性案件。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一方,真是欲哭无泪、欲告无门,实堪可怜!
  6、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现代化农业的特点是用工业生产模式来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它要求有雄厚的资金投入和规模效益的支撑。目前,我国实行的家庭土地制度无法实现上述目标。现在的情况是土地分散到户,一户几亩地,农民本身即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也没有连片的土地,无法实行产业化。只能是年复一年,应付耕种。如果真要想实现农业产业化,就要吸引外部资金和农民合作搞土地流转才能实现。可是在现行政策下,搞土地流转谈何容易。首先农民对此就兴趣不大,其次是外部资金也很难进入。假如一个农事企业想要进入某村搞农业开发,假设它需要2000亩规模,那么它就要和超过500户以上的农户谈判。这500户农民500个心眼,七嘴八舌,很难达成一个统一意见,就是谈成了也是一年一发包,一年一定价,弄不好就会出现反复。同时,还要受农户承包期的限制,还要承担不可测风险,农事项目效益又低,作为企业无法做中长期规划安排,也无法放心大胆地去投入。所以即使投资企业和农户合作成功,也只能是一些临时性的、低水平的项目。
  综上所述,家庭土地制度只能解决农民温饱问题,不能解决农民富裕问题,更不能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继续实行,就会走向预想的反面,它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那么下一步应该怎么办?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对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山林、牧场、四荒、房产等,下略)实行彻底的私有化、市场化改革。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私有化、市场化改革的具体办法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督不到位问题”。既然我们承认“市场决定论”,那么广袤的农村土地作为重要的资源为什么不可以进入市场呢?这在理论上就说不通吗?更有奇怪的事,现行政策规定,农房和土地分家,房屋所有权归农户,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这在理论上更说不通。我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这么做。因此说,实行农村集体土地私有化市场化改革应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农村改革没有大动作,不接触深层次矛盾就会全面影响我们整个改革的效果,这是大势所趋,刻不容缓。具体操作起来很简单,就是核定二轮承包时的农户人数和承包亩数,把承包30年改为农户永远所有。农户对土地不但有使用权而且还有所有权和继承权,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农民独立、自主决定自己的土地是自用、出租还是抵押、转卖,农村土地完全进入市场,农民处于完全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地位。同时,要及时制定出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不能动、农业开发要符合地方规划等。具体操作可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三年收尾。也可以放慢些,但不能超过10年,因为10年后二轮承包到期,到那时会出现很多无法解决的棘手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私有化、市场化的好处。
  1、能极大地调动农民用地养地的积极性,使土地永续利用变成可能。
  土地归农民私有并进入市场,是党和政府对农民利益的最大倾斜和保护,是给农民吃的一颗永久定心丸。反过来,农民会更加拥护党和政府。由于土地成了农民的私产,农民就会像爱护自己的房产、车辆,甚至像爱护自己的眼球那样爱护自己的土地,这必将极大地激发农民种地养地的积极性。特别是能有效地遏制土地土壤退化的难题,为土地永续利用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农村土地实现私有化、市场化,其功在当今、利在后世。
  2、能有力地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加快农民发家致富步伐。
  农村土地私有化、市场化后,土地含金量和价格迅速提高,农民处于市场的主体地位,会有更大发言权,也就是说农民在这个过程中会有更多的选择权和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在现有政策下,农民的土地一个是自用,一个是出租,无论是自用还是出租,其效益很低且没有多大差别。假设一个农户有六亩地,按目前经营情况每年可有3000元收入,如果改革后转卖可得120万元的收入(预计土地进入市场后每亩价格在20万元不成问题),那么有的农民就会选择转卖。农民一旦有了钱,就会置房产、搞运输、上项目、扩大再生产。而社会资本也会迅速进入农村,他们通过市场机制、价格杠杆很容易和农民达成合作项目。在现有政策下,农民最大的问题是缺钱,有什么好项目也干不了,并且借贷无门,只好每年守着几亩地在那发呆。上辈子穷、现在穷、下辈子也富不了。另一方面,目前有大量的资金以货币资本的形式存在于少数人手中,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他们有钱无处投,长期闲置,有一些大搞奢靡消费,甚至把资金转移到国外。如果实行土地市场化,就会使农民和社会资本有效结合,使农民迅速富裕的同时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
  3、会有力地拉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这几年,我国经济不断增长,这主要取决于房地产的拉动。建国后还没有哪一个项目能像房地产那样让每一个人都从手里拿出钱来消费。但房地产究竟是一个短线项目,现在已是强弩之末。目前我国经济形势相当严峻,外销萎缩,内需不足,国民经济下行压力很大。不知道各级政府想到没有,下一个能够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项目是什么?我认为就是开放农村土地市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些先富起来的人手中握有大量货币资本。对一个国家来讲,少部分人手中有大量现钞可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资本是寻求利润的,一旦突然地、大量地同时出手,就会对这个国家的国民经济造成严重伤害。作为政府,就是要给这些资本寻求出路,那么出路在哪里呢?出路就在农村。如果一个投资者买了一个村,那么这个村就整体富裕了。如果一个投资者买了一个乡,那么这个乡的小城镇建设就不用政府操心了。大量的资本进入农村市场后,就要搞建设,就要搞开发,就要用钢材,就要用水泥,就要用运输,就要用人工,从而拉动各行各业的发展。所以通过开放农村土地市场、把农村变成过剩资本的“蓄水池”。毛主席说过:“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这句话不但过去适用,现在也适用,就是在国外和台湾也适用。大家知道,英国在15世纪下半叶发生了“跑马圈地”,大搞农业产业化(养羊)的事例,由此引发了英国工业革命,使国家实力不断强大,最后成了“日不落帝国”。而那时我国还处在“30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自我陶醉中。当英国的坚船利炮打来,我们怎么能有还手之力呢?往事不堪回首,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再有蒋介石败退台湾后,痛定思痛,用赎买政策也搞了“土改”,从而迅速地提高了台湾的地位和实力,使台湾成了红极一时的亚洲“四小龙”之一。
  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私有化市场化改革的难点。
  改革的难点不在于改革的本身,而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作为。
  1、惯性思维严重,从来就没有这方面的思考。建国后农村土地的生杀予夺大权始终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各级领导干部几十年来都是一直这么做的,他们觉得得心应手,从来也没想到变革,突然要把权还给农民,还给市场,就会不习惯,就会形成自然而然的抵触。在此前我曾与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领导议论过此事,他听后未加思索就面红耳赤,暴跳如雷,好像我们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
  2、条条框框制约严重,不敢触动敏感问题。
  我们的干部一旦走上领导岗位,那就是一辈子在做官,一辈子在官场,长期摸爬滚打,使他们在头脑中自觉不自觉地形成了很多的条条框框和思维定式。他们热衷于循规蹈矩,上传下达,开太平饷,做太平官,而对于如何打破常规搞变革,在心里形成了很多禁区,缺乏创新思维。直到目前为止,在政府层面,我们还没有听到任何一个人涉及过此话题,这说明此话题相当敏感,相当沉重。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怕”字当头,谈“私”色变,谈“改”色变,姓“社”姓“资”的阴影在头脑中始终挥之不去。他们明哲保身不敢触碰“深水区”,他们没有胆量和气魄担风险。一些人看风声,随大流,热衷于呼呼啦啦,迎来送往,不愿意做深入细致的理论研讨。
  3、对“三农”问题情况掌握不够,很难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农村政策。
  由于解决“三农”问题很难出立竿见影之形象效果,很多领导的注意力并不在此,尽管每年中央都下一号文件,但真正掌握“三农”情况的人并不多。我们常说,要了解农民在想什么、要什么,可是有几人能够说清农民在想什么要什么呢?今天我郑重告诉大家,农民一不想要政府补助,二不想要政府奖励,农民要的是政府的好政策,要的是自主权,要的是自己的事自己说了算。但可悲的是,中国农民在自己的是事情上,又什么时候说算过呢?还以土地为例,建国后广大翻身农民分得了土地,可没种几年政府就号召成立互助组,不几年又让成立合作社,不几年又让成立人民公社,哪个是农民自愿的?好不容易粉碎“四人帮”农民又重新分得了土地,但又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还有一些政策明显在伤害农民。比如绝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房,这是作为纪律硬性规定的,任何人不许违反。乍看起来这个政策很好嘛,是怕城里人挤占农村空间,把农民逼入绝境。可实际上若说的严重一点,这是在坑害农民。按现行政策,农民房屋买卖只能在本村进行,那么设想一下,一个村里能有几个有钱人,就是有钱了,他也不一定买房啊。这样一来农民想卖房卖不动,就是贱卖也没人买。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的“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抵押、押保、转让”、“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这个设想确实很好,但如何实现?作为当前的农房市场,人进不来,资金进不来,流动不起来,这是什么市场?那么多的领导干部、专家、教授、学者,那么多的研究院、参事室、智囊团,对这些事情怎么就越研究越糊涂呢?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实行私有化和市场化改革,就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政府不愿退出。
  一旦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市场化改革后,政府在很多方面就要退出。可是这么多年来政府管了那么多不该管、管不好、也管不了的事情,一旦不让它管了,它能愿意吗?就拿百姓种地而言,秋翻管,春种管,夏防管,秋收管,无休止的下指标、下任务,数不清的会议、拉链、参观、评比、检查等,最近焦点访谈披露某省连农民种地扣地膜也管,管得天怒人怨。难道农民祖祖辈辈务农,到现在连地都不会种了吗?中国的农民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不管是什么好事只要政府牵头,只要政府参与,他们就有抵触情绪,他们就不配合,事情就要搞砸。最后是劳民伤财,费力不讨好,那么我们为什么不改呢?
  社会上对土地私有化的担心问题
  我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念的又是农学院,毕业后又一直做基层“三农”工作(我先后任:农民、村团支书、农学院学生、公社分管农业副主任、区农业局分管农村副局长、乡长、乡党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农业副区长、区人大分管农业副主任)。以我近60年的生活阅历和30多年对农村工作的思考,我坚信私有化改革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可行性,变肯定比不变好。但社会上也有一些不同声音,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类:
  1、担心私有化后农民失去土地形成“流民”,如大量涌入城市会形成“流寇”。
  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私有化不等同于农民失地。改革后农民对自己的土地有完全的自主权,是自用、出租、抵押还是转卖完全是由农民自己说了算,没人强迫。恰恰相反,现在农民才容易失地,并且得不到应有的补偿。退一步说,即使有的农民失地也不会出现此类情况。请问大量的无地下岗工人成为“流民”、“流寇”了吗?没有,此种担心在农民身上更不会有,要是有的话早就发生了。因为现在的农民早已不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旧式农民了。庄稼从种到收完全机械化了,农民早已不亲自下田种地了。另外,每年从土地上取得的那点可怜巴巴的收入根本拴不住农民了,一些人担心的事情若发生的话早就发生了,根本等不到私有化之后。相反,私有化会使农民更稳定。
  2、担心私有化后农民失地产生的贫困群体,造成社会的新负担。
  此种担心没必要。中国农民特能精打细算,特能吃苦耐劳,特珍惜属于自己的东西。除非有好的挣钱项目,否则农民不会轻易卖掉自己的土地。退一步说有的农民真把土地卖了且把钱花光了,那么他还可以给别人打工吧!现在到处是“用工荒”,有技术的每月可挣万元以上,没有技术的也可挣4000元以上,比原来种地收入高多了。现在有些“名人”脱离实际,夸夸其谈,说什么“土地是农民的最后保障”,那么请问在现行政策下,土里刨食这点收入是能解决养老问题呢?还是能解决日益看涨的医疗费用问题呢?
  3、担心私有化造成土地兼并,形成新的“地主”。
  其实通过市场机制,价格杠杆形成的土地兼并是好事。只有土地被合理兼并,才能推动资源的合理配置,才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才能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商品利润率,才能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为农民就地打工提供了条件。而作为经营者通过诚实劳动而成了“地主”又有什么不好呢?在工商领域里我们大力培养了一大批“资本家”(现叫民营企业家),那么我们在农业领域为什么就不可以培养一批新型“地主”呢?不要一提“地主”就想到周扒皮、刘文彩,此“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我们知道,同一事物在不同时空环境里其所起的作用、所具有的的功能所体现的关系是完全不同的。我们提的土地私有化,不是封建土地私有化,是社会主义的土地私有化,是共产党领导土地私有化。封建土地私有,它所产生的是小农经济,调整的是封建经济关系;现在我们提的土地私有化所催生的是现代农业经济,调整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所以说我们实行土地私有和建国前的土地私有绝不是一个概念。私有化是一个手段,封建主义可以用,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同样可以用,它所体现的是“时也势也”。
  4、担心粮食安全问题。
  这更是杞人忧天。我认为,只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变,只要坚持农田保护政策不变,只要国家能发挥宏观调控功能,粮食安全不会出现问题。同时一旦土地私有后其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会更强,农民种粮积极性会更高涨,这从另一方面会更好地保证粮食安全。此外还有一些观点如“农民没有私有化要求”啦,“加剧两级分化”啦,“使很多农民会更加贫困”啦,“会造成整个社会不稳定”啦,等等,这些都不值得一驳。
  总之,农村集体土地私有化、市场化改革已到了非实行不可的地步了,并且越早越好,越快越好。纵观世界各国,文明程度越高、经济实力越强的国家其私有化程度越高。在一定条件下,私有制是推动世界历史前进的极大动力,而作为一个国家而言,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并不一定决定这个国家的性质。“私到大处即为公”,孙中山讲的“天下为公”也并不是指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吧!有些人杞人忧天,就是怕,把土地私有化视为洪水猛兽,视为不可突破的禁区,实际上下步改革只要坚持两个不能改就够了。一个是党的执政地位不能改,二是党指挥枪的原则不能改,其它一切都可以改,而且会越改越好。
  综上所述,我认为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私有化市场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总开关,是拉动下一步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一旦实行,利国利民,惠及后世。但此事涉及所有制变更,事关重大,敏感度高,是关系到全局的战略性问题,必须要有顶层设计和高层决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认真学习了全会精神,从心眼里拥护习总书记的治国理念,完全赞同李总理的“克强经济学”。我坚信,只要我党能够审时度势、把握机遇、创新思维、与时俱进、冲破禁区、顺势而为,全面深化改革,就一定能够实现富民强国的“中国梦”。
  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墨家                        201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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