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沙广昶 发表于 2024-10-13 19:01:01

[转载专区]邵阳13小时死于甲流患者诊治全程--------大家来评邵阳中心医院有没

邵阳13小时死于甲流患者诊治全程
  
  --------请大家来评评邵阳中心医院有没有责任?
  
  李俊泽
  
  
  2009年11月21日下午14时30分,我儿子说有点喉痛,我妻子以为是上午在山上放羊着了凉,量体温是38.5度。见有点发烧,15时,我妻子便带他来到村防保室(没有行医许可等手续)王尚成家诊治。
  
  
  王尚成用了十多分钟帮我儿子量体温,此时体温是39度,随后王尚成为我儿子进行了皮试十分钟,接着在屁股上注射一针,进行输液。我儿子感到输液针部位有点痛,输液管里有气泡,我妻子将情况告诉王尚成,王说没问题。输液3瓶时,我儿子全身发抖,我妻子又向王反映情况,王说是发寒,将输液管扯掉要我儿子到灶边烤火取暖,随后,他又给我儿子注射了一针。烤火后不久,我儿子还是说冷得很,这时王又给他注射了一针,并说这一针后全身会疲惫。接着王尚成妻子和我妻子将我儿子抬到床上。我妻子见状急忙打电话叫我过去,我立即叫了台车将儿子送邵阳市中心医院抢救。路途中我儿子狂吵不安,神志不清醒。
  
  
  晚19时30分赶到邵阳市中心医院感染科住院,19时40分开始输氧、输液和心电监护,同时下了病危通知书,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和脑炎。过了一会儿,我儿子清醒过来,医务人员给他数学算式计算,他都能准确回答,还说肚子饿,想吃东西。我急忙到外面商店给他买回来矿泉水和八宝粥,我妻子问护士品晓清能不能喂八宝粥,品说先等一下,现在最好给他喝水,有利于降温。我儿子大约喝了半瓶水,说要大便。当时由于在输液、输氧和心电监护,不能起床,便拉在病床上,我俩夫妇连忙将粪便清理干净。这时我院子里有个叫李良荣的长辈来了,我儿子和他打了招呼。李良荣向我妻子了解在村防保室用药情况,并赶忙打电话给王尚成要他将在村防保室用药情况告诉当值医生,王尚成如实告诉了护士品晓清。我们问是不是药物过敏或中毒,品晓清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品晓清送来一张CT单叫我去大厅交费划价。我划价回来,将CT单交给医生李姣,李姣叫我们作好准备,她去叫推车,此时大约20时30分。此后我陪儿子聊天,等推车过来作CT检查。21时,品护士要我儿子口服一种红色药,李秀章一一照做。我问护士,作CT的车为什么还没来?品说还要再等一会儿。直到22时30分,作CT 的推车始终没来,这时我儿子突然口冒白沫,呼之不应。我急忙去医务室叫来医生李姣、护士李明华、品晓清。李姣叫李明华和品晓清给我儿子吸痰,吸出来的却是黑血,大约有1300克之多。
  
  
  23时30分才见到感染科主任佘长建、副主任刘四梅、医务科邓光明科长赶来会诊。此时我儿子身上出现许多黑色斑点,无血压,无心跳。我问佘主任,我儿子到底得了什么病?他敷衍说可能是肺出血或脑出血。22日凌晨1时30分,市疾病控制中心来采取甲流HINI病毒检验标本。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我儿子于2009年11月22日凌晨4时45分宣布死亡。所有参与抢救的医生和专家没有给我们任何说法、交待或安慰,将死者送入停尸房,全都悄无声息地离去。我们悲痛万分,犹如天塌,从发烧到死亡才13个小时,所夷非想,无法接受,找值班人员索要病历单和用药单,值班人员的电脑一片空白,并拒绝家属要求。我们在绝望中回了家。
  
  
  10岁儿子不明不白地死在邵阳中心医院,我有五个问题想不通:
  
  
  一是医院自始至终没有按甲流诊断规范诊治。
  
  小孩起因发烧,19时40分入院感染科急诊时并没有医生说是甲流,病危通知书上只注明了“呼吸道感染、脑炎”两种病,没有甲流,没有送甲流病毒标本去检验。随后注射了抑病静,小孩暂时清醒,期间医院只进行智力测试、输氧、输液和心电监护,化验几项指标,连做CT都没落实。22时30分出现了口冒白沫,呼之不应,体内吸出1300克之多黑血。23时30分感染科主任佘长建、副主任刘四梅、医务科邓光明科长才赶来会诊,此时小孩身上已出现许多黑斑,无血压,无心跳,我问佘主任小孩到底得了什么病?他还说可能是肺出血或脑出血,没有提出是甲流。22日凌晨1时30分市疾病控制中心才来采取甲流病毒标本(咽试纸)去检验。
  
  
  二是医院故意违规拖延出病历和封存病历。
  
  国家《医疗事故处理规定》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第五十六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未按照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都应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医院参与抢救的医生故意集体违反规定出病历和封存病历,这里面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想掩盖什么?宁愿违规受行政纪律处分也要拖延出病历时间,是不是故意将医疗事故责任转化为行政纪律责任?避重就轻?24日上午医院开完会才出病历,难道医院的重大死亡病历都要经过开会后才能出吗?是不是可以认为医院先研究好事故处理办法后才对症作病历呢?为什么医院对家属的正当合法要求一再不理呢?这样在31小时后造出的病历有多大真实性呢?
  
  
  三是31小时后出的病历与抢救事实不符。
  
  第一、31小时后出的病历上在21日20时写明医院初步诊断为:1、上呼吸道感染;2、肺部感染;3、脑炎;4、甲流,但在入院20时时病危通知书上没有甲流。在抢救过程中,前三者诊治措施都有,唯独没有甲流诊治规范的措施,连甲流病毒标本都是22日凌晨1时30分才送检验。第二、感染科主任、副主任医生都是23时30分才到病房来,却在20时病历记录上有“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字样,且前后字体明显不一样。
  
  
  四是误诊为上呼吸道感染和脑炎,错过甲流诊断和抢救时机。
  
  甲流并不是绝症,是可控可治的,治愈率极高,只有错过诊断时机或误诊才会死亡。邵阳中心医院自始至终没有将李秀章按甲流进行诊治抢救,而是按病危通知书上的呼吸道感染和脑炎诊治,出现了误诊,错过了甲流诊治抢救的最佳时机是致死的直接原因。对发烧重症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错过了抢救时间,到出现并发症时才按甲流进行抢救,神仙也无回天之力。所以李秀章死于甲流不等于医院没有责任。而事后医疗机构也没有对与李秀章零距离接触的父母、姐姐、同学等十几人进行任何隔离和观察,说明李秀章的死因蹊跷,可能是普通发烧流感处置不当转化成甲流死亡。在全国预防甲流HINI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医院将普通流感误诊成甲流并致人死亡,难道不应当承担责任???????
  
  
  五是在诊治过程中严惩重侵犯家属知情权。
  
  家属对小孩的抢救过程、用药输液、死亡原因有第一时间的知情权,为什么小孩抢救无效死亡后那么多医生护士都不告知家属一声?他们是因为抢救方法措施存在问题不敢说、还是因为不能肯定死因不敢说?或是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而不愿说?失去儿子的知情权岂能因医生们“很累了”而抵消,医院误诊问题岂能因值班人员拒绝出具用医用药清单而推掉责任。13个小时死亡的甲流病例,卫生机构不向社会公布,社会责任何在?人民群众怎能信服?医学界如何认可?
  
  
  前后过程问题众多,凝点重重,医院置之不理,拒不负责,天理何在???????
  
  
  相关资料请见“天涯社区”的“天涯湖南、天涯长沙”《邵阳13小时甲流患者诊治全程》和《泣血的呼唤》;新浪杂谈”《邵阳13小时甲流患者诊治全程》《邵阳13小时死亡甲流患者家属网络求援》及湖南红网邵阳论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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